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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住房安全 提升监管水平

发布时间:2023-05-31

为进一步加强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农牧区住房建设活动,消除农牧区住房安全隐患,建立长治长效工作机制,德令哈市围绕提升农牧民住房建设监管水平,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农牧民住房建设工作落小落细、走深走实。

坚持高位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坚持全覆盖、动真格、重实效,召开工作专题推进会,成立德令哈市乡村振兴试点镇国土空间规划、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德令哈市乡村振兴试点镇国土空间规划、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德令哈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农牧民住房建设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保障,明确监管程序、配强专业人员、落实监管职责、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台账管理。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原则,落实“有事随时报,无事每月报”工作机制,采取属地审批、联合检查等体检方式持续加强住房安全长效保障,继续落实脱贫不脱政策,建立层级责任保障,确保全市农牧民住房安全有保障。

聚焦隐患排查,筑牢安全根基。结合青海省防返贫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和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采取农户自查整治、乡镇排查整治、市级抽检监督的措施,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初步判定存在房屋安全隐患151户,开展鉴定房屋150户、鉴定率100%,其中A级房屋18户,B级房屋68户,C级房屋65户,完成整治65户,列入整治计划65户,其中22户由各乡镇街道下达整改告知书、4户已通过申报实施危旧房改造、剩余38户存在多套住房信息、1户已申报2023年危旧房改造。

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为切实提升农牧区群众自建房安全意识,保障农村自建房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定期组织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活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建房选址、房屋安全、地基基础、施工安全等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内容,结合规范农牧区住房建设活动、中央1号文件宣讲,引导居民自查,自排房屋隐患,提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在入户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向农牧民群众宣讲申请建房的条件、审批程序、不动产审批登记规定、验收合格后房屋的维护与使用管理等内容,让群众了解国家政策的同时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合法建房,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脉络,体现地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