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市城镇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有效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市城镇低保对象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季,我局加强工作协调,及时足额发放城市低保对象冬季取暖补贴,将国家惠民政策及时落到实处。
近期,我局得知供热公司先收取费用再送暖气的消息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有效落实了资金到位情况,并于9月22日为3247户城镇低保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取暖补贴。
其中:“三无对象”24户,每户1000元,共发放取暖费2.4万元;一般低保对象3223户,每户750元,共发放取暖费241.73万元,此次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共计244.13万元。
目前,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贴已全部社会化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