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德令哈市应急管理局始终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安全执法工作的重点,积极落实“清”“实”“柔”“稳”四举措,以更周密的工作计划、更严厉的整改举措、更高效的预防手段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更上一层楼。一是制定计划,推进工作思路“清”。认真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将“双随机”与日常工作计划紧密结合,科学安排双随机抽查工作,统筹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无计划不检查、无任务不进企”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活动,同时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执法检查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进一步增强安全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
二是落实责任,开展全程跟踪“实”。加强对企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执法监督,对于发现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五定原则”进行跟踪,坚决遏制风险隐患。突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坚决做到有整改必有复查,有强制措施必有复查,有行政处罚必有复查,有效保障行政执法不走过场。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坚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整治一处”,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手段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法律威严。
三是树立意识,实施服务执法“柔”。行政处罚只是一种手段,不是最终目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旨在督促企业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今年以来,德令哈市应急管理局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尤其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表述为“可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整改和服务指导为主,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凡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并通过复查的,原则上不再实施行政处罚,避免出现“以罚代管”的现象。
四是创新方式,强化双重预防“稳”。把强化事前执法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列为重点检查事项,积极采取专家服务指导、社会化服务等专业力量,督促企业系统辨识风险、控制风险,及时管控风险,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安全风险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形成安全风险受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企业管理和运行模式,真正实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面的双重预防体系,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夯实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