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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扎实推进湿地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26

近年来,德令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在生态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成立湿地保护临时机构,将湿地保护任务列入全市政绩考核指标,积极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切实抓好湿地保护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宣教先行,努力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以可鲁克湖湿地、野生动物、鸟类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制宣传和科普教育的力度,抓住“湿地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培训班10期,共计800余人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期,共计10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的保护意识,为德令哈生态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突出工程带动,加快湿地生态建设步伐。

2012-2015年,投资40211万元实施可鲁克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包含水源地保护、生态保护、污染源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生态安全与调查等5大类24个子项目。2013年通过竞争立项,可鲁克湖成功入围国家首批重点支持保护湖泊动态名录。

利用2016年湿地保护奖励金500万元,编制实施《青海省德令哈市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实施方案》,重点用于湿地的保护管理、宣教培训、科研监测、生态恢复等方面。进一步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原始风貌,扩大芦苇、香蒲等湿地植物的种植面积,为迁徙水鸟提供适宜的栖息环境,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改善湿地景观,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发展,同时也为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人居环境的质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整治监管,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严格执行《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和《青海省湿地保护奖励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在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开展以水禽保护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滨湖地区围堰堵河、乱栽树、乱排污、乱采砂等行为依法进行坚决打击,查处了一大批破坏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遏止了破坏珍稀水禽及其栖息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切实保护湿地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积极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促进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进程

近年来,德令哈市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委托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青海德令哈尕海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为全面推动尕海、巴音河湿地生态建设,合理利用湿地旅游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通过努力,已将尕海湖湿地列入国家级湿地公园名录,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大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力度,确保通过国家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