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根据市纪委德纪字〔2016〕41号《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将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与节日期间安保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采取节前教育,专门督察等多项措施,确保了我局队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社会治安稳定。
一、我局召开中秋、国庆两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9月13日下午我局组织民警参加了全州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暨集体廉政约谈视频会议,会议结束后根据会议要求,局纪委立即召开了中秋、国庆两节前的集体廉政谈话会。谈话会由德令哈市公安局纪委书记赵方勤同志主持,局党委成员、各科室所队领导班子成员共计37人参加了集体廉政约谈。及时将“六严禁”等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民警,并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具体措施落地生根。节前,局纪检监察部门结合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问题及时编发警示教育篇,局属各部门普遍开展了一次节前纪律作风会议,再次集中学习了有关党规、警纪,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六严禁”要求,提高民警的安全防范意识;节日期间,局纪委连续发送“廉政短信”进行警示提醒,强化廉政警示教育。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两个责任”落实。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内部管理,按照局党委安排,制定下发了节日期间督察方案。局领导、纪委、督察组成联合督察组,落实专人加强对局属各部门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中秋期间,前后每天对各部门民警值班备勤、内部安全防范、警用车辆使用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等警纪警规遵守以及“酒驾”等执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确保全体民警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整洁的警容仪表开展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违反廉洁自律行为及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执纪问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教育、督导检查。抓住节日期间值班备勤、公车使用,节后到岗等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加强对民警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果断制止。对“中秋”节日前后督察发现的问题2进行了责令当场纠正,并进行了警示提醒,确保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在节前、节日期间、节后开展连续督察,共督察24个(次)部门,集中检查6次,出动警力2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