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讲话精神,结合"四个扎扎实实"要求,进一步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做好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落实。高度重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积极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按照要求,及时召开预算单位布置会迅速召开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布置会,明确职责分工、把握政策规定、清晰任务要求,统一业务口径,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金工作方案,统一安排部署清理收回工作,确保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界定清理范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重点要明确清理的重点,界定清理范围。为保证清理工作实效,避免出现清理死角,明确了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凡属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等产生的结转结余,全部纳入财政清理范围;重点清理往来事项,对无明确用途,应计收入,采取暂存核算的资金,均纳入此次清理范围,视同结转结余全部收回财政,由财政甄别核实后,再拨付预算单位。
三是严格甄别清理,逐项核实确认。对我市全部预算单位统一进行清理,各预算单位填报存量资金统计表,对截至2014年末的银行账户资金、往来事项、结转结余资金全部列出明细,要求金额必需与银行对账单、账簿、报表数据保持一致。财政各主管业务科室对预算单位报送的数据严格甄别、逐项核查,详细备注。
对经核实无误的资金,要求预算单位在9月9日前全部上缴国库,持缴款单据到财政国库开据收款收据,以此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做到盘活清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一次到位,确保盘活工作有序开展。
在各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各业务科室加班加点,共同努力,盘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