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德令哈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为群众办实事”为目标,全力推进各项便民举措,把医疗保障工作“简、便、优”落实落细,通过强化“三个结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压实责任与强化措施相结合,突出全员化。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参保缴费纳入年度政府社会民生目标责任实施考核;政府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督查推进。及时分解参保扩面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同向、思想同心,及时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定期通报;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乡村振兴局、商保公司等部门多方协同,对重残、低保、特困等数据及时进行比对分析,推动信息数据共享应用,提高了城乡参保率和征缴精准度。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缴费,方便群众实现“零距离”参保。通过拓宽代办服务高效快捷办理参保核定,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4425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8.03%。
政策把关与信息共享相结合,做到精准化。根据《青海省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市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并代缴。农村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全部纳入应保类人群。在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同时,利用青海医保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在看病就医时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过程的预警机制,做到“应监尽监”。同时组织医保、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每月及时统计反馈德令哈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住院报销个人自付费用超过红线的人员名单,做到提前预警,提前处置。
全局动员和协调联动相结合,体现多样化。第一季度采取实地查看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等形式,对市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进行专项检查,共抽查2家定点零售药店、2家医疗机构,拒付医药机构费用1304.21元,追缴23074元。2023年2月依托青海省级飞行检查,对1家三级公立医院及1家私营药房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并根据医保基金使用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对2家机构行为作出限期整改。市级医疗保障机构协助配合州级2023年度飞行检查工作,对市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抽查,加强医保基金的使用监管。建立社会医保监督员机制,从社会各领域招录一定人数的志愿者加入到医疗保障监督队伍中,进一步规范市“两定”机构和药店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