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安全生产执法不到位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办企意识,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德令哈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对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分类分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5家,矿山企业5家,工贸企业8家,下发执法文书12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排查隐患72条,督促完成整改72条、整改率100%。在危化、非煤矿山、工贸企业重点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查清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状况,列出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指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通过全覆盖安全检查“回头看”,检查整改成效,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通过检查整改工作确实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部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设,促使企业提升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