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德令哈市审计局关于对德令哈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并实施的《“三北”工程六期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2025年度市审计局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派出1组审计组,自2025年11月7日起,对德令哈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开始组织并实施的《“三北”工程六期项目》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涉及被审计单位一家,德令哈市林业和草原局,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政策、资金等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重大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德令哈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并实施的《“三北”工程六期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5年11月7日起

三、举报电话:0977-8217108

四、审计组联系人:刘敏 联系电话:8228569

五、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德令哈市审计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