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效益,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9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使用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9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87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17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570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任务资金129万元);省级乡村振兴补助(一般债券)资金2304万元。
二、中央资金分配调整方案
(一)中央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分配调整方案(补助资金8299万元)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4879万元分配调整如下: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300万元,由尕海镇人民政府实施尕海镇尕海村水产养殖项目。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400万元,由尕海镇人民政府实施尕海镇东升村牦牛养殖项目。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240万元,由蓄集乡人民政府实施蓄集乡伊克拉村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240万元,由怀头他拉镇人民政府实施怀头他拉镇东滩村、怀图村农畜产品冷藏中心建设项目。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300万元,由柯鲁柯镇人民政府实施柯鲁柯镇金原村产业提升改造项目。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由柯鲁柯镇人民政府实施柯鲁柯镇新秀村蔬菜瓜果种植项目。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由蓄集乡人民政府实施蓄集乡伊克拉村牦牛养殖项目。
(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80万元,由柯鲁柯镇人民政府实施柯鲁柯镇牧业村藏羊规模化养殖项目。
(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200万元,由河东街道办事处实施阳光村西门塔尔牛养殖项目。
(1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400万元,由河东街道办事处实施东山村牛羊养殖二期扩建项目。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由河西街道办事处实施河西街道办事处巴音河西村蔬菜种植配送项目。
(1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200万元,由柯鲁柯镇人民政府实施柯鲁柯镇莲湖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一期)。
(1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200万元,由市乡村振兴办实施德令哈市消费帮扶项目(二期)。
(1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由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实施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平原村民乐村牦牛养殖项目。
(1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200万元,由柯鲁柯镇实施柯鲁柯镇民兴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1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769万元,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德令哈市柯鲁柯镇莲湖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1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500万元,由市水利局实施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卡格图村、巴力沟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
(1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340万元,由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尕海镇泉水村道路沥青罩面改造项目。
(1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0万元,由市乡村振兴办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及中、高职学生教育补贴工作。
2.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17万元分配如下:
(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7万元,由市民宗局实施尕海镇陶哈村巴音山地区人畜饮水项目。
(2)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由市民宗局实施蓄集乡贡艾里沟村索尔图地区和拉布次地区砂石路修建项目。
3.以工代赈资金570万元分配如下:
以工代赈资金570万元,由市水利局实施德令哈市萨尔特格沟治理工程。
4.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29万元分配如下: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29万元,由德令哈市国有林场实施德令哈市林场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监管。
三、省级资金分配调整方案
(一)省级财政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分配调整方案(补助资金2304万元)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800万元,由河西街道办事处实施河西街道办事处巴音河村乡村振兴村集体产业建设项目。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404万元,由河东街道办事处实施河东街道办事处红光村田园综合体(二期)项目。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600万元,由柯鲁柯镇人民政府实施柯鲁柯镇希望村农垦风情体验馆建设项目。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400万元,由怀头他拉镇人民政府实施怀头他拉镇东滩村藏羊养殖一期项目。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由柯鲁柯镇人民政府实施柯鲁柯镇乌兰干沟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公告期限:2022年4月11-2022年4月21日
联系单位:德令哈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77-8228111
德令哈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