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治理修复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和《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申报2021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作的函》(青自然资函〔2020〕385号)等矿山整治文件规定,我市拟将全市94处图斑(详见附件)符合2021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无主矿山进行生态整治。同时,市政府将保留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

特此公告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