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10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德令哈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德令哈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德令哈人民政府职能
2.德令哈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
3.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4.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5.相关规范性文件
6.相关规划计划
7.行政许可
8.管理和服务事项
9.工作程序
10.各项制度
11.动态信息
12.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电视、公开栏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德令哈市政府办公室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德令哈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向司法局提供申请,经司法局审理后转交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一)受理机构
市人民政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德令哈市司法局。
咨询电话:0977-8207898 0977-8218876
通信地址:青海省德令哈市司法局邮政编码:817099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下载)。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进一步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审查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市司法局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5.提供信息
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本机关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情况下,可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977-8218876
通信地址:德令哈市格尔木西路16号市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817099
接待投诉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