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0
德政办〔2017〕1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我市环境保护税法工作在我市顺利贯彻落实,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德令哈市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成员:苟廷春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
孟金辉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局局长
龚 洁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 磊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 萌 市经信委副主任
张秉斗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柴春林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刘李燕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兴华 人民银行海西州中心支行国科
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尹东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协调开展工作。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