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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

德政办〔2020〕75号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的领导,根据《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第84号令)文件精神,经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德令哈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季雪朝 市政府副市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张学创 市政府副市长

保国良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尹运儒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沈 良 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冶尕措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尹东来 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永发 市财政局局长

龙宝忠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斌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谈重浩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邢汝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崔永斌 市公安交警大队队长

傅麟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何庆方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令哈市交通运输局,由谈重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治超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治超法律、法规;组织我市治超工作;依法开展路面治理、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地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打击暴力抗法,聚众冲卡等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召开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治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确定治超工作任务目标,宣传治超法律法规,报道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为有效地组织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整顿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领导,使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议公安部门、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源头治超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其主要职责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超限治理工作,联合制定治超工作方案和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完善治超工作各项措施;加强交通系统治超执法工作管理;强化道路货运源头单位和路面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交通系统治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管理工作,提升科技治超水平,持续有效开展超限治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加强煤炭、铁矿、砂石料、非河道采砂等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矿山企业;及时办理治超检测站临时用地相关手续;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许可的货运源头企业报市治超办;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反馈抄告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运输车辆超载、混装;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车辆超限超载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依法对生产企业、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安全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对从事拼装、改装汽车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监督检查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检测设备,并予以支持配合。

市城管局: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负责渣土及矿物运输车辆未进行密闭苫盖、超高拉运及密闭不严的管控工作。

市发改委:组织实施年度价格调控目标任务,承担全市的价格调控工作,承担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协调、管理、引导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含行政事业收费)定调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

市工信局:加强工业企业货运装载车辆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重点做好治超执法工作并做好治超宣传工作。

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加强对辖区内货运装载车辆的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治超执法工作。

市公安交警大队:加强对车辆的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对非法拆改车辆的驾驶员依法实施处罚,并督促车主恢复车辆原状;要以公路超限检测站为依托,加大车辆超载治理力度,切实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及其周边的交通和治安秩序;依法查处聚众闹事、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设施、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派驻执法人员,监督、督导货运源头严格执行《青海省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对违反《治超规定》的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依法予以处罚,属于其它部门的,及时抄告;建立货运源头、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档案,制定从业人员的记分扣分制度并实施;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反馈抄告部门。并组织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对一般货运源头实行流动巡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装载;对在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标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有关情况抄告其监管部门。

市财政局:将必要的治超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