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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705001
标    题 关于居民房屋渗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姓    名 张**
手    机 139****6074
身份证号 6328**********1012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信件内容

 位于德令哈市新源路24号的怡景北区,始建于2011年,2013年交付使用,属于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自2013年起该小区业主陆续装修入住,业主大多为拆迁安置户,自入住以来每年雨季小区个别住宅顶楼(六楼)便会出现靠楼体外墙部分区域渗水现象,起初小区业主通过向物业、住建部门反映,初步进行了零星维修,所反映的渗水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年雨季期间小区大部分住宅顶楼出现大面积渗水问题不断增多,尤其是22#32#顶渗水面积尤为严重。2018年通过小区业主的集体反映,德令哈市政府投入500多万重点针对楼顶大面积渗水的22#32#楼进行了防水翻修改造项目当时负责翻修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是德令哈市城建公司。经翻修改造完工后大部分顶楼渗水问题依然存在,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自2018年起,小区业主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顶楼雨季渗水问题,小区物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街道办、住建部门反映,也通过其他渠道联系小区住宅原项目施工方等方式试图根治小区大部分住宅雨季渗水问题,可一直没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正面回应和积极处理,渗水问题截止目前尚未解决。目前雨季渗水问题已经由六楼引发到五楼住户,且渗水面积在不断扩大,下雨时部分单元楼道和业主屋内出现了水帘洞”“楼外下大雨屋内小雨”“雨停了屋内下小雨”的“独特景观”这已严重影响了小区大部分顶楼业主的日常生活,也最给广大业主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该小区业主造成了心理上的伤害,广大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直线下降,跟物业的矛盾不断激化,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相关部门在广大业主心中的公信力。

鉴于向相关部分反映得不到回应和积极处理的实际情况下,近期22#32#顶楼部分业主抱着自己动手维修一下想法自发互通联系攀爬至楼顶对渗水原因进行了现场查看,结果到了楼顶后发现,翻修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存在极大的严重问题,铺用的水泥如同泥土一样用手捏一下就成了碎渣,几乎看不到水泥的“影子”,本该施工用的细沙均为豆大的颗粒,水泥和沙子两种工程材料严重不达标不符合施工要求,导致琉璃瓦之间因为水泥砂浆质量问题缝隙较大,这是雨水从缝隙间渗漏到业主家里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是防水油毡粘贴极不规范,其没有与琉璃瓦、排水沟、排水管形成统一的防水闭环效果,出现“各自为政”现象,致使雨水“随心所欲”想怎么流就怎么流,想往哪流就往哪流情况,从根本上就没有起不到防水和排水的作用。

通过业主们实地测量屋顶铺设油毡的面积以一栋楼3个单元为列测算翻修改造面积也不过几百平米,是在翻修改造楼顶大部分琉璃瓦继续使用,新更换的瓦不到三分之一(约70多个平方)的情况下,22#32#11栋楼在2018年翻修改造中居然支出500多万,每栋楼翻修改造工程费用平均支出高达50余万元工程支付款与工程量严重不相符。带着工程项目是怎么投标中标的,工程为什么会存在如此严重质量问题,工程量核算的依据是什么,工程施工前、中、后过程是怎么监管,工程是如何通过验收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广大业主认为目前该小区房屋渗水的问题以远远超出工程质量这个表面问题,难免不让广大业主怀疑工程背后是否存在工程腐败、利益勾兑等问题。除此之外该小区还存在部分地下室地面塌陷、墙体垮塌,楼外地脚围塌陷及楼体外墙保温层脱落等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

基于广大业主所反映的问题,2018年22#32#翻修改造中可能存在的工程腐败、利益勾兑等问题,现恳请责成相关部门项目审批验收背后的贪,细查工程质量背后的腐,还百姓一个公道的同时,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怡景北区房屋渗水全体业主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怡景北区22号楼至32号楼屋面防水工程2018年由德令哈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工程交付后的次年因强降雨屋面就出现了大面积的渗水情况,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屋面防水工程质保期为5年,因还在保修期内,怡景北区物业多次向城建公司及施工队反映,要求履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规定”进行维修,但屋面漏水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我局与德令哈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协调沟通,德令哈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将在7月17日进场对10栋楼屋面渗水情况进行维修,我局也将对此事件进行跟踪监督。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6日

处理时间 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