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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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0705001 | ||
| 标 题 | 尕南庄 | ||
| 姓 名 | 李** | ||
| 性 别 | 男 | ||
| 手 机 | 180****6490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7月05日 | ||
| 信件内容 | 尕南庄拆迁片区 从2014年拆到至今 都没有拆除完 拆到一半就不拆了 也不管 说什么没有经费 但是又哪来的钱去拆八音河村那边呢 政府领导部门能不能一次吧一个地方拆完 再拆其他地方 现在尕南庄拆也不拆 也不让百姓修缮房屋 那现在是什么意思呢 什么时候拆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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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4年以来,根据德令哈市历年棚户区改造任务,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将尕南庄等片区纳入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共涉及住户493户,按照当时的征收安置政策陆续与387户住户达成安置协议,现剩余106户未签订征收安置协议。由于该范围内计划实施的项目建设方案搁置,所以剩余住户的征收安置工作暂缓实施。后期将根据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确定及资金到位情况,启动征收工作。 二、历年欠款支付情况 自2024年以来,德令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拆迁群众的历年补偿款未支付的问题,为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市委、市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分批解决了历年甘南村、“北四村”、渠南、柴达木东路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等片区拆迁户的差价款、过渡费,其中包括巴音河村村民的拆迁补偿款。 三、其他 为切实解决各片区危旧房住户的安全住房问题,依据市住建局出具的非安全住房证明,经第三方评估结果,按照现行征收政策进行征收安置。建议:1、住户本人的房屋确实存在墙体裂缝等安全隐患不能居住,由住户本人向社区、街道提交拆迁申请,并附房屋印证的影像资料,按照程序报住建部门现场查勘出具非安全住房证明后,我单位依据现场征收政策进行评估和征收安置。2、在此期间,若住户本人不接受拆迁安置,为提高住户居住的安全性,在不改变原房屋的结构和面积的情况下,报住建等部门同意后,可以对原房屋进行适当修缮。 德令哈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5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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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