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德令哈市围绕机构改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改革重大决策,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编制总量不变的基础上,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3月20日,德令哈市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一、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现状
根据海西州委办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9〕6号),中共德令哈市委设8个工作部门,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7个。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根据州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文件要求,核定市委、市政府部门科级领导职数117名,其中正职35名、副职82名。
二、机构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德令哈市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把推进机构改革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市委常委会学习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确保机构改革方向不偏。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明确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提前谋划人事方案,做到批复到位、人员到位、单位如期挂牌成立,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二)深入调研,因地制宜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围绕优化职能配置,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深入分析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运行状况,形成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采取座谈会、个别约谈等形式,听取各部门机构改革的意见,多次进行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形成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及时报州委州政府审批。
(三)把握重点,精心指导做好各部门“三定”工作。机构改革方案批准后,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能,以制定“三定”规定为重点,根据职能转变的方向和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理清工作职能,规范岗位设置,制定各部门“三定”规定。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平稳进行。这次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较多,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稳定各级干部思想情绪,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要求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在机构改革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因机构改革影响各项工作推进,特别是新组建的部门及时衔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机构改革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
三、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科级领导职数减少问题。此次机构改革,德令哈市行政编制520名保持不变,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职数有增有减。但总体来看,德令哈市科级领导职数由原来的134名减少到117名,总体上减少17名(主要是市公安局科级职数减少11名)。个别任务重的部门核定领导职数较少,比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别核定正副职各1名,建议今后能适当增加科级领导职数。
(二)新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设置问题。新建机构运行平稳,但受德令哈市行政编制总量限制,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只有3名编制,将来开展工作面临诸多困难。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建议今后成立下属事业单位,仍然保持参公性质。
(三)编制紧张的问题日益突出。此次机构改革中,德令哈市严格按照省州委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由于,德令哈市是在建制镇的基础上成立的,编制原本就少于其他兄弟市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州府所在地,工作量越来越大、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目前编制日益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建议今后适当为德令哈市新增行政和事业编制。(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