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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多措并举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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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多措并举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德令哈市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要求,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不断降低企业成本负担,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一、采取的措施

(一)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德令哈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工作,把民间投资作为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支撑力量。一是全力贯彻落实好《海西州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海西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海西州关于百户中小企业培育成长工程的实施意见》、《海西州中小企业联贷联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海西州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二是制定出台了《德令哈市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办法》和《德令哈市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十一条措施》,筹措7000万元切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使民间资本得到普惠性受益。三是坚持把鼓励和发展民间投资作为政府重要的履职责任,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联系和服务机制。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民营企业出现的各类问题,逐一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促进民间投资,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二)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民间投资创业创新。一是努力降低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门槛,拓宽民间资本投入行业领域。除电力、铁路等我市无决策权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外,民间投资主要集聚于农牧业及农牧业产业化、工业、矿产采掘、新能源、商贸物流、酒店餐饮、金融担保、医疗教育、旅游文化、信息咨询、家政服务等多个行业。全市24家规上企业中民营企业达10家,占全市规上企业数的42%。全市共注册登记民营企业893户,注册资金90.1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66户,成员出资6.61亿元;个体4299户,注册资金3.83亿元。交通行业从事客运车辆26辆,城乡客车66辆,出租车414辆,民营驾校2个,修理厂9家;公建民营幼儿园5所、民办幼儿园2所,民营医院2所、个体诊所10个;农家乐24家、旅游企业12家、旅行社3家、宾馆84家;文化体育类企业28家。二是设立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补助资金250万元,支持民间投资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对当年建成投产见效并申报为规上企业和限上企业的,给予资金支持。建设了青年创业街和文化产业创意园,将近百套铺面房免租三年给民间投资创业者。投资4800万元建设了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民间投资入园创业。为49名自主创业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90万元,帮助23名高校毕业生获得小额担保贷款230万元,鼓励创业。

(三)提高政府服务能力,营造公平竞争投资环境。一是主动推进简政放权工作,2016年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承接省级、州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2项,补充行政审批事项4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9项,并对2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5项,调整了21项。今年,继续承接由省、州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项,取消了行政审批事项14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2项,目前全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41项。二是组织开展了投资环境整治暨暖商行动、“千干帮千企”专项帮扶活动、万名干部下企业等活动,对口帮扶58家民间投资较大的企业,营造重商、亲商、扶商、暖商的良好氛围,实现“服务无障碍、环境零缺陷、办事无梗阻”的目标。三是努力简化审批手续,将行政审批事项放宽政策或转为监督服务事项。立项备案审批从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从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到3-5个工作日,允许企业“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四是市场环境平等和谐,民间投资与其他投资主体享有同等的政策条件和市场环境,甚至对民间投资施以更加宽松和鼓励的政策,为民间投资松绑,保障民营企业和个体投资更加兴旺顺畅。如,我市“十二五”期间供地176宗共3220公顷,其中面向民间投资的土地供应就达113宗1595公顷,分别占总供地的64%和50%;制定出台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市级财政紧张拮据的情况下,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专门向民间投资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水、电、气、热等价格均与其他各类企业同等待遇,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全力保障企业生产要素,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水、电、路、气、暖网,为民间投资企业提供了便利条件;投资300万元对存量房进行装修和设施配备,作为外来民间投资企业员工宿舍。

(四)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做好民间投资金融服务。一是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争取各类鼓励补助资金,支持和撬动民间投资。2016年落实中小企业扶持资金、服务业引导资金等各类支持资金2655万元,带动民间投资15亿元。通过600万元财政担保资金的撬动作用,发放农牧业产业贷款3628笔金额1.67亿元。通过政府投资的引导,促使民间投资投向转向物流、农林、社会事业、信息服务、文化旅游以及停车场等市政设施等领域。二是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没有违规收费情况。同时,政府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定期帮助企业“找婆家”,想方设法解决企业的资金紧张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水平。一是积极引导民间投资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二是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民间投资企业建立双边、多边协作机制,促进先进、适用、成熟技术的引进、开发、产业化。三是提高民间投资企业科研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步伐,促使非公企业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转变。

(二)完善政策支持,实施体制创新。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到凡法制法规未规定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进一步消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二是正在加紧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措施》、《支持民间资本投资措施》等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三是鼓励“抱团”经济,引导民间投资企业进行联合与合作,进一步壮大实力,发展成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四是加强民间投资企业内部管理,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实现民间投资企业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科学化。

(三)拓宽渠道,破解融资瓶颈。一是增进银企信息沟通,努力搭建银企互动平台,做好穿针引线工作。二是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协调银信部门尽可能放宽抵押担保条件,尽可能减少担保手续,更好地支持民间投资企业发展。三是合理引导民间信贷良性、健康发展,更好的为非公经济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全力争取中央、省级各项民间投资企业的扶持资金,支持非公经济建设。

(四)完善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发展。一是支持中介机构开展公益性和商业性服务,重点培育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服务、创业辅导、教育培训、信用担保、技术创新、咨询、市场开拓、维权保护等中介服务。二是为非公有制企业搭建信息、技术、人才、融资、法律等多方面服务平台,不断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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