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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社会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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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社会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德令哈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城乡低保、走访慰问和救灾救助工作,确保社会保障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着力规范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最大限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低保标准。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德令哈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至403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至4000元/人/年,有效推进了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截止目前,发放城乡低保21092户47625人1562.3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9456户42967人1427.09万元,月人均补差304元;农村低保1636户4658人135.22万元,月人均补差152元,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实城乡医疗、临时救助、孤儿生活救助、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对城乡患重病人员住院、门诊和城乡特殊人群参保参合的方式实施医疗救助。城乡患有重病的人员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774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85.01万元。加大对特困人员家庭救助,因灾因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救助困难家庭220户,发放救助资金87.5万元。进一步做好孤儿生活救助工作,为5名孤儿和155名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7.07万元。通过统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739名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00元,上半年共发放103.46万元。中轻度残疾人1050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上半年共发放36.75万元。依据农村“五保”对象认定标准,通过走访调查对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83人继续按农村“五保”待遇进行保障(其中集中供养4人,分散供养79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47.56万元。

扎实开展医保基金征缴。扎实做好2016年度医保基金征缴扩面工作,确保医保参保扩面征缴工作平稳、高效开展。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基金征缴2341万元,支出1825万元。城乡居民基金征缴375万元,支出95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4203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6199人,城乡居民参保4800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筹集23万元,支出2万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3386人,完成目标任务3065人的110%。

切实加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以及时发放为中心,以征缴扩面为重点,以基础管理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保证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各项养老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673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2381人,发放2472.12万元,每月20日前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为100%。参加工伤保险单位258家,人数达到10195人(含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金累计征收160.84万元,享受工伤待遇34人(包括定期待遇),支付金额61.6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16804人,已参保16636人,参保率为99 %,征收513.96万元,享受待遇4887人,发放970.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为我市4331名城乡居民补发增资额129930元。目前所有养老金均在信用社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1770人,征收3386万元,其中:征收养老保险费2354万元,职业年金1032万元;退休人数1056人,发放养老金2561万元。

切实强化失业就业保障工作。助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就业稳定。截止目前,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1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1%;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2%;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8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实现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169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8%,劳务收入2830万元。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107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189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净增14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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