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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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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今年来,德令哈市深入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精神,积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从加强预算管理和完善税收制度入手,着力构建体系规范、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实现了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将市属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了编制范围,编制细化到项级科目,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全口径政府预算编制工作;严格要求细化指标,进行逐项分解,做到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在收入预算编制方面,将市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债务等全面纳入收入预算编制范围,涉及预算内、外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主要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等基金。二是为推动我市预决算公开透明,在德令哈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除涉密资金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到类款项级科目,中央、省、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公开到项目。市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是建立中期预算的基础,也是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在要求,有助于财政支出刚性化,避免支出碎片化,增强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按照省、州工作部署,2015年德令哈市已启动中期财政规划工作,编制完成了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下一步将立足实际做好前期工作,并对未来收入和支出做基本评估,做好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的前期衔接工作。

进一步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一是税收方面。采取“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方式,科学合理分配收入任务,层层分解工作责任,确保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行领导负责制度,使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建立对应关系,围绕财源建设、重点税源,按企业、分行业,经常性开展税收税源调研活动;抓住重点税源户、重点行业两个重点,严格纳税评估和注销手续办理,防止税款流失。继续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形成增收合力,从源头上堵塞税源管理的漏洞。二是非税收入方面。在取消国务院及省政府规定的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加强了对地方教育费附加、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不断规范了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的监督管理,有效地遏制了各种乱收乱罚及坐支行为。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着力抓好支出调度,及时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深层次剖析,及时查找根本原因,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预算执行不力的部门,采取通报、调研或约谈等方式,推动其查找原因并改进工作。注重结果利用,对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平均进度的项目,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取消项目经费;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预算单位,适当核减下年度预算。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财政相关文件精神,对所有申请财政资金的预算支出设定绩效目标,并由资金使用单位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聘请第三方机构(中一会计事务所)对预算单位进行再评价。在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自评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再评价覆盖面扩大到60%,逐步实现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综合绩效再评价的“全覆盖”。

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专项支出管理。一是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饮水安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并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和财政内部检查的专项检查;二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关于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相关规定,强化了“以票控费”管理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强了对财政性收费票据的管理,进一步健全了财政票据的领购、审核、保管、核销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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