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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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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要求,德令哈市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现代林业发展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森林资源不断增长,促进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德令哈市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德令哈市国有林场于2003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有林场场区总面积1320亩,其中870亩退耕还林地(目前以枸杞种植为主),39亩育苗地(所育苗木为枸杞、樟子松、云杉),411亩林带用地。主要从事苗木繁育、栽培、引种驯化、新技术试验推广,以及公益林管护等工作,内设苗木繁育中心、公益林管护造林队。德令哈市国有林场核定编制5人,现共有员工14人,其中场长1名,剩余13名均为临聘人员。林场现有办公用房560平方米、生产用房160平方米,防火道路1600米。自2009年建场以来,通过各类项目共投资1600多万元建成1200亩育苗基地一处,3110平方米智能化温棚一座;可炼苗150万株,3000平方炼苗场一个,2000平方米阳光温棚一座,年培育各类苗木(种子苗,扦插苗,盆花)150万株,可育苗地135亩,引种驯化外来树种和当地野生树种90亩约25万株,铺建道路1600米及渠系1600米,并修建锅炉房及储藏窖。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2017年底前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使德令哈市国有林场林地保有量达到50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2.6万立方米。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林场的生产生活条件,职工办公用房达到人均15平方米、生活用房达到人均20平方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在现有编制人员基础上,通过改革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结构合理、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

按照全省林场功能定位的要求,将德令哈市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按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管护国有林地496.88万亩。根据其功能、工作职能、管护难度、管护面积、工作性质、经营规模等因素,核定事业编制30个(即每人平均管理面积16.56万亩),为独立的法人单位,该编制申请从省级层面增加,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

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加强林场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对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在稳定现有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将德令哈市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定为副科级。

(三)鼓励引导国有林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在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规划建设柏树山森林公园、柏树山森林旅游区,管理主体明确为国有林场,防止国有林地管理权限混乱和国有资产流失。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

在保持国有林场正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明晰产权。一是德令哈市国有林场苗圃地,产权现归德令哈市林业站。通过本次改革将苗圃地产权划归至德令哈市国有林场,实现资源的合理使用和优化配置。二是德令哈市国有林场12户林户口粮田76.8亩,由政府征收,归国有林场管理,以保证国有林场场区的界线完整分明,产权清晰。

(四)逐步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

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制定具体管护方案,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以林区社会合作组织和家庭为主的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结合精准扶贫要求聘用林区贫困人员参与森林管护,帮助贫困家庭增加收入,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德令哈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和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逐步建立以林场为单位的森林资源资产化核算体系和考核体系。认真执行全省林地管护绩效考评制度,对国有林地管理、营造林、育苗、林业科技、林业产业、基础建设、资金和档案管理进行年度专项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国有林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明确国有林场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等。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探索多种形式的场外造林,不断增加森林资源,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各项管理制度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保持德令哈市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

(六)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德令哈市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建设计划,通过统筹现有资金和整合涉及林业的各类基本建设投资,分别完成林场道路、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办公和生活用房、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国有林场防火道路20公里、建设瞭望塔3座,购置消防运兵车、管护巡护车2辆。

(七)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科学设置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适当放宽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德令哈市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岗位3个(场长1名,副场长2名),专业技术岗位30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国有林场管理岗位等级设置为七级1个、八级2个,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为专业技术高级1个、中级8个、初级21个,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为二级1个、三级1个。

从国有林场中将育苗中心分离出来,育苗中心下设国有企业性质造林绿化公司经营运作,设立经理1名,内部人员自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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