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根治欠薪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断增强根治欠薪保稳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促进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成效。
一、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及时掌握在建工程项目第一手资料,认真审核备案台账资料,按时按规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保证金制度实现全覆盖。2020年,共预存保证金73家1870.19万元。建立以银行保函和商业保险缴存保证金制度,共办理保函缴存保证金23家、金额2090.63万元,在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
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采取劳动监察日常巡查结合“月检查、月通报”和提醒函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施工单位在办理实名制登记备案相关用工手续、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开工建设,并与各行业主管单位及项目主管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理清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统筹推进治欠保支工作。对61个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巡查200余次,备案劳动合同人数3135人,签订备案率达95.08%。
三、加快推进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网络信息化管理。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线上运行>的通知》要求,落实专项资金并组织骨干力量,积极协调对接和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劳动监察+互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已正常启用运转,共录入监察员信息14人,案件信息5起,检查企业8次,涉及61家用工单位,农民工3000余人。
四、积极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泛开展专题宣传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用品3000余份,提升群众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知晓率,督促未开户的企业及时整改。已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企业19家,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共101块,覆盖我市全部建设项目。切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等制度贯彻落实,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五、全面排查化解欠薪隐患问题。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欠薪隐患预防、预警工作。化解各类较大欠薪隐患20个,监督发放680名农民工工资2764万元,通报各类用工隐患问题20次,涉及农民工900余人,下达提醒函8次。妥善处置网络舆情12起,涉及人员200余人、人工工资及社保费用共计1700余万元。
六、严格依法查处欠薪违法案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共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8份,受理立案欠薪案件3起,涉及40名农民工63.5万元工资,协调解决欠薪问题23起,涉及398名农民工120万元工资,欠薪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