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州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关要求,德令哈市积极发挥财政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的支撑性作用,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确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健全财政投入机制。立足财政职能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2021年上半年,我市共下达财政支农资金182926.06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769.74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190.6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279.72万元、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821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469万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46.71%(2020面1—6月共下达支农资金数12900.55万元)。同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性保险等方式,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向农业农村倾斜,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二、加强政策落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乡村振兴工作专班为抓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以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谋划项目,做好政策对接,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政策。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积极向上争取、盘活存量资金等措施,努力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用于“三农”工作的扶持资金与财政增长水平相适应,助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三、压实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系统,以确保资金与项目一一匹配、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一一匹配。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财政涉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