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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多措并举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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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德令哈市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品质化提升、养老福利适度普惠化发展,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德令哈市养老服务业蓬勃发展。

落实养老保障政策。为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老年人的各项保障措施,积极开展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工作。一是提高特困供养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特困供养长效机制。目前全市特困供养对象76户78人,其中集中供养21人,人均月供养标准1202元,分散供养57人,人均月供养标准1093元,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及时发放高龄补贴。2020年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480万元。三是积极争取“乐龄工程”项目。从2018年起共投入12万元为全市12个基层老年协会购买文体活动、厨房用具等设备。从2018年起,完成敬老院老人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以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缴纳保险金。同时为全市特困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30元/人,为一般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为10元/人。

健全养老服务设施。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我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一是加大敬老院改造力度。累计投入495万元维修改造屋顶、围墙、室内外配套附属设施和购置更新厨具、洗衣、消防设备等,进一步完善了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服务空间的目标。二是加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根据全市各社区服务场所,投入近950万元为全市11个社区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社区配置床位10-15张,并配备灶具、活动、娱乐器材和床铺、电视、洗衣机等设施设备。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一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统一采购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我市60周岁及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低保老人、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空巢、失能、失独老人)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送餐助餐、家庭保洁、助浴助医、精神慰藉、代办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二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工作。认真执行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青海合润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我市已享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全面开展评估工作。目前,我市享受居家养老635人。

保障经费和人员到位。为提高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政府在财政拮据的情况下,安排20万元作为敬老院运行经费,保障入院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通过公益性岗位、政府临聘人员等方式为敬老院安排14名护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并通过专兼职等方式为每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安排工作人员,提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居家适老化改造正式启动。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开展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同时从全市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范围的60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中,遴选150户左右作为全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试点对象,主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实行“一户一策”,尽量满足试点老人的实际需求,以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该项工程将严格按照项目程序,通过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步骤进行实施。目前已经完成设计规划工作,有望年底完成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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