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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河湖水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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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加强管护的重要抓手,依托原有工程设施,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综合治理,积极实施新项目,努力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人居环境。

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为确保河湖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实施《德令哈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等6项制度,共设立市、镇(乡、街道)、村(社区)73名三级河湖长,制作河湖长制公示牌52块,开展河湖综合执法检查30余次,保证全市范围河清、湖美。

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积极争取水源地保护、河(沟)道综合治理、节水灌溉、绿化灌溉、人饮巩固提升、防洪水毁应急修复及灌区维修养护等62个项目,共计投入资金8.19亿元,使河湖水域综合治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开展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完成图上划界规模以上10条河流、规模以下164条河流共4378公里,1:2000航飞测绘有保护对象12条河流400公里,图上划界和实际测量3个湖泊19.82公里,11处水利工程116.2公里。

实施水源地保护治理。投资455万元用于水源地保护工作,共划定水源地一级保护区0.31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1.46平方千米,建设保护区范围网围栏10公里、设立警示牌、安装监控系统、防洪堤等设施846.61米,征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不合规土地共307.63亩,其中耕地21.5亩,草场286.13亩。通过狠抓河长制湖长制,河湖面貌持续得到改善。

全力保护河湖生态环境。为进一步维持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我市加大力度开展河湖清理保护专项工作,持续开展“清河”和“清四乱”专项行动,累计巡河巡湖1230人次,清理水库围坝垃圾30方,其他垃圾124方,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河湖周边垃圾、漂浮物、公示牌损毁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治,河湖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有效改善了河湖及沿岸的水生态环境。同时对全市4个水源地饮用水进行水质监测,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集中饮水水源地及地表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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