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坚决杜绝社区服刑人员出现脱管、漏管和违法、违纪的现象,德令哈市不断拓宽思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攻难点、解痛点、疏堵点,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监管形势的严峻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和风险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分析监管形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重要节点和平常管理中,社区矫正工作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确保不出现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无上访、闹访和重新犯罪”的情况,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平安。
(二)建章立制,提升矫正质效。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委员工作规则》《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司法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定期到矫正中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现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矫正中心将家庭教育作为社区矫正的重要支撑,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成员的帮教意识,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走访》制度,逐步形成共帮共管长效协作体系。
(三)刚柔并济,提升监管长效。规范每周汇报能“闻其声”,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通过电话汇报每周的思想、行为动态、遵纪守法及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和纪律情况,对未按时汇报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电话了解情况,督促其到司法所当面接受批评教育,强化其接受监管意识。强化每月报到,定期走访,能“见其人”。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方面的集中学习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个进行谈话,掌握其近期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帮扶措施,能“慰其心”。根据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对家庭无人就业且生活没有来源、经济困难、子女失学辍学的社区矫正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帮助落实低保救助,对新入矫和家庭重大变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释放内心的压力,主动接受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