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令哈市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下的乡村治理新模式,以“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全面激发乡村治理新动能,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新时代乡村善治之路。
以自治为核心,让乡村治理“珠规玉矩”。以自治为核心,让乡村治理“珠规玉矩” 牢固树立“抓党建即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制定印发《德令哈市农村牧区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从组织、活动、工作、管理、保障等方面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解决德令哈市乡村党建工作“点”强“面”弱问题,推动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并围绕“找问题、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指导乡村党组织自查自检、联点帮检存在问题,按照问题风险隐患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强化党组织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行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包村,村“两委”成员包片,党员包户的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网格化管理中的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巡逻员、服务员、办事员“六大员”作用,不断提高自治水平。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村民参与决策与治理全过程。定期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履行好监委会职责,列好“微权力”清单,明确“度量衡”,促使基层干部用权规范化。
以法治为保障,让乡村治理“行出法随”。积极探索党建引领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组织11个党(工)委开展创建评选“平安先锋示范岗”,有效激活广大党员干部在模范带头引领上,急难险重任务上有作为、敢担当的活力源泉,持续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发挥街道社区、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等职能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7个乡镇(街道)60个村(社区)配备村居法律顾问,并建立67个调委会,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受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诉求,阐释法律问题,调处矛盾纠纷等,截至目前,共发现并化解矛盾纠纷110件,涉及调解金额161.59万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在“宪法宣传周”“平安建设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进村社活动115场次,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抓好阵地建设,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广场,以醒目的法治指示牌,随处可见的普法警示宣传标语等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促进乡村依法治理。
以德治为支撑,让乡村治理“如沐春风”。坚持“党建促德治”引领乡风文明,以“党建+乡风文明”“党建+环境卫生整治”等模式,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活动日等,不断丰富德治载体,为乡村治理注入道德力量和精神动力。制定《德令哈市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指南》,全市60个村(社区)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乡村善治、乡村文明、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乡风文明水平。开展“传承好家风”活动,“五星文明户”“好儿媳”“好婆婆”评选表彰等工作,深入挖掘和寻找收集思想淳朴、积极向上的家风家训家规和优秀家风人物、故事,持续加大优秀典型的选树力度,推荐评选各类乡贤,让乡贤在农村社会中发挥价值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等作用,努力营造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经常性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等先进做法,落实红白事登记、民风家风巡查等制度,着力纠正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乡村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