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令哈市坚持将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找准路子、理清思路、综合施策,全面助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压实政治责任,探索发展集体经济路径根据《青海省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实施方案》,围绕村集体经济发展各要素,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和服务,引导更多资源和要素向农村牧区聚集。严格落实《德令哈市建立乡村振兴八大行动领导指挥体系方案》《德令哈市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八大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指标、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深化党建引领,增强发展集体经济效能持续深化党建核心引领,制定印发《德令哈市强化党建核心引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百条措施》,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开展以强带弱帮扶行动,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发展村集体经济具体措施,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乡镇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村集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凝聚强大合力。选优配强队伍,集聚发展乡村振兴智能落实村党组织书记“3+1”导师帮带机制,组织开展“百名头雁领飞、百名雏雁培育、百名归雁回引”三百行动,储备“头雁”“雏雁”“归雁”47名,储备村级干部后备人才224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37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兼任的23人。高质量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对因工作需要、不胜现职、受到党纪处分等原因的23名村(社区)干部进行调整。聚焦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召回不胜任工作岗位的驻村工作队员1名,组建“第一书记”联盟5个。持续推进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工程,53名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得到大幅提升。统筹整合资金,提振发展集体经济势能通过制定严格、科学、规范的分配办法和程序,确保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公平,激发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主动性,按照《青海省村集体经济收益经费补贴暂行办法》,对发展村集体经济作出贡献的村“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按照对村集体经济的贡献大小确定补贴对象,给予务工补贴。2022年争取中央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实施尕海镇郭里木新村牦牛养殖项目、蓄集乡茶汗哈达村藏羊养殖项目均已完工。截至目前,全市42个村集体经济总收益达1357.8万元,中央财政扶持资金项目村覆盖率达50%以上,全力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