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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四策同力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来源:德令哈市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文稿组

德令哈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基本思路,切实推动水利发展谋长远、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全面监管好本地区“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努力提升全市人民在享受水利公共资源和优质生态产品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水生态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和水生态治理修复,开展碧水保卫战。制定实施《德令哈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等六项制度。设立市、镇(乡、街道)、村(社区)73名三级河湖长,设置德令哈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河湖中心,树立河湖长制公示牌52块。河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水功能区划分,责任河湖功能区水质均已达标且持续改善,开展河湖综合执法检查,维护河道岸固水清河畅,德令哈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顺利通过省州级评估考核。依法加强河道、水源地、沟道水土流失保护工作。充分考虑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省州重大经济战略布局,分析水土流失对水土资源的影响,合理界定不同区域水土保持主导功能,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监管准则,完善水土保持综合监督管理体系。通过治理水土流失,沟道泥沙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了洪水对河道的下切侵蚀,保护草场,减少土地沙化,提高流域内的林草覆盖率,减小了水土流失,保护了河湖及水源地安全。河湖水域面积不断扩大,河道综合治理、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显著,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二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完善招投标监督和服务体系。自2017年以来,积极争取节水灌溉、绿化灌溉、水源地保护、河(沟)道综合治理、人饮巩固提升、防洪水毁应急修复及灌区维修养护等40个项目,投入资金5.12亿元,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的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防洪能力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强化河湖、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监管,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明确水库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市(县)、乡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水利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农牧区各族群众的安全饮水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8%,饮水安全人口达到98.6%;城镇供水能力达到20万立方米/日,尕海镇和柯鲁柯镇实现城市供水管网全覆盖。

三是不断巩固扩大全国节水型社会示范区成果。加强巴音河国家水利风景区建设和管理,不断巩固扩大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成果,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完善节水用水管理制度,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已纳入全市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生产生活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了市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约3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4余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45.37%,改善和发展草场节水灌溉面积6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36提高到0.4695。

四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不断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确保水资源费应征尽征,足额征收。积极推进德令哈市的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探索和破解水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节约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为导向,以水权分配、确权登记为基础,进一步细化落实《德令哈市初始水权分配方案》。以探索建立水权水市场制度体系为抓手,实现水资源更合理的配置、更高效的利用、更有效地保护,更好支撑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8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52亿立方米以内(实际2.2542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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