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十三五”1.4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约35亩,建设装机容量1.4兆瓦光伏电站一座,配套组串式逆变器、变压器、线路等附属设施。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9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并通过了省、州、市三级验收。经一年运行,该项目年均发电量为263.854万千瓦时,辐射
量为8201.468(MJ/㎡),利用1884.67小时,系统效率(PR)82.04%。预计2019年度含税收益180余万元。2020年2月与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结算已取得基础电价含税收益68.8605万元,剩余光伏补贴收益资金分配预计4月底到位。村级光伏电站项目的收益按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并扣除相关运维成本,由恒欣扶贫公司拨付至20个项目收益脱贫村,用于脱贫村设置公益性岗位工资报酬及壮大村集体经济。2020年村集体光伏收益的80%用于脱贫户增收,到户方式以脱贫人口承担公益性岗位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性及劳务费用支出。为切实加强我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根据省、州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德令哈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现根据省扶贫部门有关修订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办法的要求,已完成该办法的修订工作,并通过了司法局合理性审查,待市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将成为我市脱贫村集体管理使用光伏收益资金的指导性文件。
德令哈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顺利实施并网发电,促进了德令哈市扶贫产业发展,填补了我市光伏扶贫产业空白,进一步巩固了我市脱贫攻坚成果,使我市20个脱贫村集体从此吃上了“阳光饭”,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德令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