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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许可、变更审批

来源: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文体广电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个人,法人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09431

投诉电话

0977-8219101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77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出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1. 申请书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审批表  3. 申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登记表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5.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 资金信用证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

公司类型的单位需提供)  7.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  8. 承诺书  9. 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0. 公安机关

《安全审核合格证》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2002.9.29)第47条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

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青海省人民政府第104号令2014.12.26)第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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