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其他按规定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
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3.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4.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若拟
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客车等级
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说明; 6.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7. 客运经营可行性报告 8. 企业章程文本 9.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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