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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

来源: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法人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法定期限

0工作日

承诺期限

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10340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南厅40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提供材料清单: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已购置车

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车

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

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材料

1. 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应

提供投入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2.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

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4.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5. 负责人身份

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公告第162004.9.25)第11条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

审批项目目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982013.7.16)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24

下一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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