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5时49分来源: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法人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法定期限 0工作日 承诺期限 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10340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南厅40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提供材料清单: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已购置车 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车 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 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材料 1. 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应 提供投入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2.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 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4.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5. 负责人身份 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公告第16号2004.9.25)第11条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 审批项目目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 2013.7.16)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24项 下一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关闭】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