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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来源:

权利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主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个人,法人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2工作日

承诺期限

2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10170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行政服务中心南厅44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已组织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自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规范,

提交ABCDE类全套资料

办理材料

1. 竣工备案表E  2. 竣工图纸D  3. 施工技术资料C  4. 监理资料B  5. 建设单位前期资料A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备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发布机关}国务院 {发布时间}2000130{修订情况} {具体条款}第四十九条

上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下一条:(42)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分配,退出,管理,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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