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部门 >> 市公安局 >> 正文

(17)轻微交通违章(违章停车、闯红灯等)

来源:

权利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法定期限

0工作日

承诺期限

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18916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北厅17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的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

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办理材料

1. 查询车辆违章(车辆所有人持车辆行驶证即可) 2. 处理车辆违章:持车辆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卡

(各个银行卡均可)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

的,该处罚依据和标准分为《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志

准》两个部分,已经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附页上

向群众公开。

上一条:(18)严重交通违章(一次记12分、酒驾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