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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核发

来源: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就业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3工作日

承诺期限

3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20431

投诉电话

0977-821713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北厅6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1.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年龄限制:16岁以上且男性55岁以内,女性50岁以内; 2. 本省农村或非本省户籍的劳动者,

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的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 3.办理失业登记人员需提供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关系的证明。

办理材料

1. 标准二寸蓝底照片3  2. 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复印件各两份

3.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两份(在所居住社区或居委会领取并盖章)

4. 个人申请一份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反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1999.1.22)第16条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982013.7.16)修改的审批项目第12项 《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第二次)决定

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西政[2015]9820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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