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6日 16时16分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消防大队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个人,法人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法定期限 0工作日 承诺期限 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09425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79、80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1.场所性质消防安全检查范围;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按照规定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空白表格 样本下载 1 出厂合格证 无 无 2 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无 无 3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无 无 4 法人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无 无 5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点击下载 无 6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无 无 7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无 无 8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 无 无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8日 {修订情况}1998年4月29日 第九届全国人名代表大队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队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具体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 上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关闭】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