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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消防大队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个人,法人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法定期限

0工作日

承诺期限

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09425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7980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1.场所性质消防安全检查范围;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按照规定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空白表格

样本下载

1

出厂合格证

2

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

法人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点击下载

6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8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发布时间}20081028{修订情况}1998429

第九届全国人名代表大队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10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队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具体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

上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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