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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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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德令哈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西办发〔20196号)和《中共德令哈市委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德发〔20193号),经研究,现就德令哈市民政局职责岗位编制调整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民政局承担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将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将市民政局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

(四)将市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

二、岗位设置调整

(一)文秘综合管理岗位。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督察督办、政务信息、信访、新闻宣传、纪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工作;承担局机关会计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承担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市内非法社会组织及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做好全市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岗位。承担全市城乡基层政权、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日常指导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承担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日常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承担民政项目实施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岗位。承担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普查工作,承担普查成果转化及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资料的补查更新以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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