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20190530001 | ||
| 标 题 | 玲珑小区房屋漏水 | ||
| 姓 名 | 仓**** | ||
| 性 别 | 男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19年05月30日 | ||
| 信件内容 | 市长您好,这是我第二次写信,因为最近漏水更严重。我是玲珑小区4号楼3单元501住户,本人房子自2018年6阅低房顶下雨漏水,多次到物业及门卫反应未果,且态度恶劣。有次安排人员到家里看来一圈走了,最后还是没有处理。我们家人到夏天下雨天已无法住在家里,我们听说1、2、3号楼顶做了防水处理,就是我们4号楼未做处理。我建议5月底前做好防水处理,确保6月能正常住;另外我们家房顶已严重破坏,需赔偿15000元,请市长大人做主。 | ||
办理情况经查询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账户,玲珑小区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截至目前,该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小区暂时由业主自行管理,按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按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当房屋的维修基金用完或未缴纳,需再次维修时,由受益方即业主共同承担。现建议玲珑小区尽快组建业主委员会或选择一家信誉好、服务好、管理好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进行统一管理,及时缴纳住房公共维修资金,住房公共维修资金需缴纳至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账户,便于后期统一管理和使用。
谢谢您对我局工作长久以来的支持和理解!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