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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1013002
标    题 陶尔根家园停车费
姓    名 那**
性    别
手    机 186****9993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信件内容

关于陶尔根小区物业不合理调整停车规则及收费的投诉信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陶尔根小区的牧民业主,现就小区物业近期不合理调整停车规则、高额收取停车费的问题进行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1. 规则调整未征求业主意见,程序违规:此前小区实行“一个车位可登记两辆车辆”的规则,基本适配我们牧民家庭的实际用车需求该规则既合理又便民。但近期物业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征求任何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该规则,强制要求“一车一位、额外车辆高额收费”,严重忽视业主诉求,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需经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

2. 停车收费标准过高,脱离实际需求:物业调整规则后,额外车辆的停车费标准远超周边小区及我们的承受范围。我们的农用车仅用于农耕、放牧等生产活动,并非高频使用的家用车,物业一刀切的高额收费,不仅增加了牧民家庭的生活成本,更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产生活。

3. 物业服务缺乏沟通,态度强硬:针对上述问题,部分业主曾主动与物业沟通协商,希望恢复原有规则或调整收费标准,但物业始终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协商,态度强硬,完全未履行“为业主服务、维护业主权益”的基本职责。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恳请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督促物业:一是立即暂停不合理的停车收费及规则调整;二是组织业主召开沟通会,重新商议符合牧民实际需求的停车方案;三是公示停车收费的成本核算及定价依据,确保收费透明合理。

望有关部门能重视我们牧民业主的合理诉求,尽快解决问题,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1. 关于“规则调整未征求业主意见,违规收取一位两车停车费”的问题。

    根据德政发改〔201840号文件规定,小区固定车位停车费标准为“一车一位一年720元”。海西金汇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考虑到小区牧民住户每年约有半年时间在牧区居住、车辆使用频次较低的实际情况,自2019年起,与蓄集乡人民政府协商并通过合同约定,将“一车一位”停车费标准调整为每年600元,临时车辆停车费按每月60元收取,该标准延续至今未变更。同时,针对“一户两车”情况,金汇祥物业以户口本、行车证为依据,仅收取一车的停车值守服务费,切实保障了牧民住户出行便利。目前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收费调整已通过与属地政府协商的方式实现合规落地。

  2. 关于“小区停车费标准偏高”的问题。

    经对照德政发改〔201840号文件核查,金汇祥物业实际执行的“一车一位一年600元”标准,低于文件规定的720/年,属于主动降低收费标准,为牧民住户提供了经济实惠的停车服务。此外,金汇祥物业每年会在小区公示栏两次公示停车费收支情况,确保收费透明化,不存在“高额收费”问题。

  3. 关于“金汇祥物业缺乏沟通、服务态度强硬”的问题。

    经核实,此前物业工作人员针对部分业主“钻管理空子”的行为进行解释说明时,因需明确管理边界,可能导致个别业主误解“服务态度强硬”。具体来看,小区存在部分住户互相挂靠车辆信息、分摊停车费用的情况(如非同一户的两辆车合并登记为“一户两车”,逃避全额缴费),该行为导致小区登记车辆数量虚增,不仅造成下班晚、牧区返回的住户“一位难求”,还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安全隐患。为此,金汇祥物业明确规定:仅允许业主登记自家名下的两辆车,仍按一年600元标准收费,同时严禁非同一户的车辆互相挂靠,本质是为维护小区整体停车秩序与消防安全,并非“缺乏沟通”。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该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职责:一是督促金汇祥物业优化车辆管理流程,细化停车规则宣传,通过业主群、公告栏等渠道加强与住户的沟通,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误解;二是要求物业增加小区内车辆巡查频次,重点排查消防通道堵塞、违规停车等问题,及时响应住户诉求,全力为小区住户营造舒适、平安、安静的居住环境。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021

处理时间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