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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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40807002 | ||
| 标 题 | 共享电动车 | ||
| 姓 名 | 汪** | ||
| 性 别 | 男 | ||
| 手 机 | 135****0388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是来青的游客,在山东从事共享电动车业务,请问我们能不能在贵地德令哈市开展共享电动车业务?我们有多年的管理经验,在运营、停放、安全等方面一定能让政府满意。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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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直以来,德令哈市始终致力于打造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先后开展了多次针对共享交通出行方式调研及座谈活动。调研发现,因我市常住人口仅为8.8万,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已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共享交通出行或不适宜我市,我们会认真研究您的建议,感谢您对德令哈市交通事业的关注。
德令哈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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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