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春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八届40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了《德令哈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为确保德令哈市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79号)及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青环发〔2017〕297号)要求,市环境保护局拟定了《德令哈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德令哈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加强沟通协调与衔接配合,确保考核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会议审议了德令哈机场分公司供暖问题相关事宜。会议指出,德令哈机场分公司对于缩小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与东部沿海地区差距,完善柴达木地区多元化交通枢纽,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2018年,德令哈机场分公司深入贯彻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系列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工程,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降低煤炭消耗及污染排放。目前,德令哈机场分公司顺利完成2台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但由于前期相关手续依法依规报批进程原因,造成市区通往机场天然气管道未能完工供气,机场临时采取LNG供暖,使冬季取暖成本增加。
会议决定,由市财政局与德令哈机场分公司进一步沟通协调后,给予适当补助,确保德令哈机场冬季正常供暖和生产运营,确保旅客正常通行。
会议审议了《关于德令哈市公安局(含森林公安)政府临聘人员转为警务辅助人员的请示》。会议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公通〔2017〕14号)及《关于规范海西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的通知》(西政办〔2018〕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按照1:1的比例需将市公安局(含森林公安)169名政府临时聘用人员转为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其中,德令哈市公安局158名、德令哈市森林公安局11名。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德令哈市公安局(含森林公安)政府临聘人员转为警务辅助人员的请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