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令哈市不断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保障、正向激励、考核奖惩、关心关爱四项机制,切实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让村干部干有动力、干有回报,打造一支守初心、担使命,敢担当、有作为的村干部队伍,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注入“强心剂”。
落实报酬保障机制。综合考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任职年限、文化程度、是否“一肩挑”等因素,落实“基本报酬+4项补贴”构成的村“两委”成员年度报酬体系。按照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核定基本报酬,同时根据任职年限和学历、“一肩挑”等变化情况,定期调整报酬。规范村干部报
酬管理发放方式,将村干部报酬作为财政重点保障内容,经市乡两级审核,将村“两委”成员年度报酬总额的90%作为基础报酬,实行按月发放制,10%作为绩效报酬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相应发放。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突出政治激励,切实发挥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以及各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人选,让村干部政治上“有奔头”。2021年,1个村级党组织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4名村干部被评为全州优秀共产党员。对表现突出、有一定任职年限的村干部积极推荐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队伍。在常规谈心谈话基础上,对新任职、受到表彰奖励、家庭及个人出现变故的村干部及时谈心谈话、关爱激励,让村干部感受到组织温暖。
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以健全完善村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机制为抓手,持续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结合党支部堡垒指数评定、年度考核等情况,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村干部考核等次,并作为村干部待遇报酬、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村干部履职尽责档案,建立健全以党的组织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卫生整治等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考实评准村干部业绩,以实干定等次、以绩效论奖惩。
强化关心关爱机制。不断完善养老关怀机制,让离职村干部生活有一定补贴、退职不“褪色”、离职不“离心”。营造关心关爱氛围,对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利用每年“七一”、“两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同时在享受农村低保、困难党员帮扶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并实行结对帮扶,帮助他们增强信心、渡过难关。充分发挥余热,通过召开离任村干部座谈会、邀请离任村干部列席村“两委”会议、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发挥离任村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参谋顾问作用。结合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采取多种形式设立政策宣传、安全监督、民事调解等岗位,组织一批离任村干部领岗履责,充分发挥离任村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德令哈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