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日前,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在青海柴达木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出海西州首份司法保护令。
据了解,梭梭林是在干旱荒漠地区生成的一种小乔木,根系发达,抗旱性强,是干旱荒漠地区抗风沙的优良树种。在青海境内梭梭林主要分布于海拔2750米-3100米的柴达木盆地德令哈、诺木洪、达布逊湖北岸等地,对柴达木盆地荒漠环境具有极高的生态价值。在海西州范围内发出首份司法保护令,是德令哈自然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政法系统为维护生态环境、社会和谐稳定所作出的积极贡献。
“司法保护令的发出在制止保护区内破坏生态环境不法行为的同时,推进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更为直观地感受到绿色司法带来的民生福祉,享受生态保护的红利。”德令哈市人民法院院长谢建华表示,今后,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将积极推出司法保护机制和司法服务新举措,联合各单位形成司法合力,推进生态高颜值与高质量发展齐头并进,从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