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把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依法治市重要内容,积极推动文化与法治互动融合,强化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习惯。
打造一个阵地。将法治文化作为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积极依托现有的市区广场、公园、主要街区、交通要道等公共文化法律服务设施注入法治文化元素,每个地区至少建成一个以法治元素为主要基调的特色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公园、广场、街区、长廊),依托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基础设施,打造“一地一品”(一个地区一个品牌)法治文化示范项目,积极构建法治文化特色示范群。
创作一部作品。结合实际确定法治文化创作主题,通过法治小品、法治相声、法治歌曲、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书籍等法治文化作品,鼓励和支持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通过花儿、民歌、诗歌、广场舞等地方民俗文艺活动宣传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打造一批有地方文化特色背景的法治文化作品。按照“一地一品牌、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原则,发挥地域、部门、行业等特色文化优势,促进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城乡文化、民俗文化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成立一支队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抓好各级法治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建立健全法治文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艺术团体作用,建立由文学文艺工作者、书画爱好者、民间艺人等组成的专(兼)职法治文化宣传队伍,鼓励、支持他们积极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文化宣传队伍演出、宣讲法治人物故事,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法治文化领军人物、优秀基层法治文化工作者等,纪实予以表彰。
建立一套媒体平台。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专版、专栏、专题建设,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频道,增强法治文化传播的权威性、专业性;有效运用各类新媒体普法平台。综合运用各级普法网、普法微博、微信平台、互联网、手机平台扩大法治文化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积极拓展户外广告宣传阵地。楼宇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站台、公交车载电视等多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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