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令哈市紧紧围绕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和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深入落实“五四战略”“一优两高”重大部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市民政各项工作持续向好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发展提供服务。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持续推进民政兜底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相关工作,建立渐退机制,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扶贫帮扶措施,加强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取消6户21名兜底保障对象。二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特别是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的认定,上半年累计为396人次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共48.38万元。落实海西州民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提升临时救助水平,将临时救助金审批权限从原来的2000元至10000元调整为5001元至城市低保标准年标准的5倍(2019年为34980元),及时解决城乡居民遭遇的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困难,上半年累计为167户临时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92.86万元,编牢织密兜底保障网。三是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通过公开招投标,由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四是落实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召开全市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市级评审会议,对全市377户1028名经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疑似超标的保障对象进行评审,通过评审会议拟动态取消233户636名保障对象,经公示,提出申请复议的,近期召开复议评审会议再次进行评审后,将切实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予以退出保障。上半年为9407户次20033人次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共780.87万元。五是开展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对全市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6996元的农村低收入家庭进行了摸底排查,已将全市4300元-6996元之间的资金量和人数进行测算上报上级民政部门,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为全省实施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全面提升救灾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做好当前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准备工作,强化责任、防范意识,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启动了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最新预警信息。二是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库出入库登记流程,明确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人员职责,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对现有救灾物资进行盘点和登记造册,进一步规范了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三是根据全市2019年度地震引发系列灾害综合处置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总体安排部署,制定了民政部门子方案,有效完成了供应急演练所需物资发放及民政部门应急救援等工作。四是在冬令春荒期间,为各乡镇(街道)困难群众发放救灾面粉150吨、大米150吨。五是为全市10114户农户按照每户30元、保额3万元标准缴纳了农房保险303420元,逐步扩大农村住房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农牧区群众住房保障水平。
持续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线下评估,线上数据整理入库,依托青海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德令哈市老年人档案和养老服务评估库,并将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优抚户等60岁以上和8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信息录入至全省养老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二是持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市941名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和80岁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代办服务、家政便民等服务。三是加强福利机构安全运行,召开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议,持续加强消防、饮食、人身安全管理,确保市敬老院、福利中心、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福利机构安全运行。
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一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统筹推动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乡村在人口密集区域,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共悬挂宣传横幅60条,张贴宣传海报100张,发放宣传单页2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共10块,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二是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报酬体系,根据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完善全州社区工作者报酬体系的通知》要求,按照上一年度青海省城镇常住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全市各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标准,对全市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工龄等基本信息进行核查,为全市108名社区委员和58名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发2019年1-6月动态增长报酬共1084163.4元。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截至目前,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80家,其中,社会团体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1家,农村扶贫互助协会30家,工作人员达800余人,2019年上半年新增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家。二是规范年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从3月1日起,对全市2018年6月30日之前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工作,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共76家。截至目前,已参加年检的62家,申请注销的9家,未参加年检的5家。三是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全市共有6家行业协会商会,其中,符合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1家,其业务主管单位为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正在进行脱钩任务。四是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根据德令哈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方案要求,对全市3家民办非养老机构证照、工作台账、活动场所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进行检查,避免出现民办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等问题,经排查未发现民办非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编纂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行政区划图、地名历史文化丛书,规范地名标志设置等工作。目前基本完成编纂地名录、地名词典工作和审核地名志的初稿工作,现阶段正在进行图审。二是开展地名标志设置试点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地名标志设置试点工作安排,起草了《德令哈市地名标志设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了市区内长江路、柴达木路、新区所有道路及部分相关道路地名标志设置共有145条,投入资金24.65万元,已全面完成地名标志埋设安装工作任务。三是开展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工作,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修改完善地名《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登记表》的信息内容,确保《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登记表》的信息内容完全一致,以档案整理组织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质控化为目标,确保地名普查档案的完整、规范、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新版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数据录入工作。二是提升殡葬管理服务质量,加大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宣传力度,推进殡葬礼俗改革,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绿色殡葬,上半年为9名丧属发放节地生态安葬补助共2.7万元。三是优化婚姻管理服务,补录婚姻档案信息,确保档案资料无丢失、无损毁,截至目前办理结婚登记263对、离婚登记90对,补办结婚登记161对。四是强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严格使用《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及时录入受助人员信息和滞留人员寻亲情况。截至目前救助乞讨人员共4人,支付海东社会福利院代养的4名流浪乞讨人员上半年度代养费用及医疗检查费用共7.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