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德令哈市自开展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深刻领会改革意图,积极探索派驻机制,深化贯通思维,创新人员配备,在发挥派驻优势上出实招,在压实责任上求实效,在政治监督上再深化,稳步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滕佳材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建设年”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关于全面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牵头抓总,按照滕佳材书记提出的目标任务,研究部署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市深化改革要点,统筹解决机构设置、编制调配等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各项要求。
全盘谋划,优化机构设置。结合我市实际,分类施策,制发《德令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按照“5+3”的机构模式,设立5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3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派驻名称,实现对全市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等41家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统筹协调,整合人力资源。督促组织部门和编办统筹全市行政编制,规范领导职数和人员设置,划转4个行政编制和2个公安专项编制充实派驻力量,采用兼职和专职相结合、调剂派驻单位内部人员等形式,按照职能配置完成组长及工作人员配备,逐步壮大派驻监督队伍,初步形成了结构完整、工作有力的格局,做到“两个责任”同频共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理顺机制,规范派驻职能。召开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拟制《德令哈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制度》《德令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计划》,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定位,督促被监督单位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提出落实“主体责任”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所驻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重要会议,承担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调查所驻单位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等8项工作职责和9方面监督权限,加强日常监督和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