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宣传全覆盖、监管无盲区、重大事故零发生”为目标,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全面治理,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可控。
一、抓紧压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是强化食品安全领导责任机制。印发《德令哈市食品安全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德令哈市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压实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二是健全食品安全考评机制。将食药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权重占比3%,与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切实保障食品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提升食品网格化监管机制。制定《德令哈市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发挥综治维稳平台与市食药安办联动机制作用,实现“一平台、一中心”综合监管。四是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将食药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置食用农产品快检室3个、畜牧兽医站5家、哨点医院9家,并配套相应执法装备。五是加强食品安全引导机制。积极培育食品品牌,强化“两品一标”认证,共打造食品生产经营示范点24个,畜产品绿色认证6家,有机认证4家。六是规范疫苗全过程可追溯机制。根据《疫苗管理法》整合疫苗生产、流通、接种全过程信息,对疫苗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
二、细化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针对“开学季”“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学校食堂、养老机构、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清真食品、冷链食品等重点品种迅速反应,制定具体有效的实施方案,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我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率和阳光厨房建设率均达100%,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100%,阳光厨房建设率达96%,销售环节风险等级评定率达74%。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2000余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9份,当场行政处罚警告96份,立案查处涉及食品案件14起,罚没款7.58万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1起。共受理食品消费投诉举报案件10起,舆情4起,办结率100%。二是不断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技术推广工作,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2020年我市完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项目绿色防控面积5.9万亩,积极配合省生态能源站完成我市9个监测点的土壤及土样重金属、常规量等的监测项目。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对10家农资经营店、3家化肥加工企业以及31家枸杞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种植户进行抽样检查,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添加焦亚硫酸钠的不合格枸杞共计4250公斤,已全部进行现场掩埋销毁处理。严格落实检验检疫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截至目前,共检疫生猪3238头,检出不合格脏器45.6公斤,回收并销毁畜禽标识3238枚,对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均按相关规程进行严格深埋处理;检疫牛2965头,羊37433只,脏器10150公斤,回收和销毁免疫标识40398份,出具产品合格证并加盖检疫验讫标志40398万头(份),检疫出证率达到100%,动物产品上市持证率达到100%,检出病害动物产品16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三是持续推进“药品安全·蓝箭护航”系列行动。我市从2020年4月启动药品经营使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00余家次,现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药械案件21起,共计罚没款9万余元;依法销毁250支疫苗;受理防护用品价格投诉举报34件,办结34件;驻厂及监督检查国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次,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提出整改意见11条;指导全市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共收到自查报告176份;在电视、网络媒体上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1起。
三、有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一是食品方面。在国家、省、州、市各级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采用点面结合、统筹兼顾的方式,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任务,截至目前,共完成市级任务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294批次,其中,食品147批次,食用农产品147批次,抽检不合格4批次,均已进行核查处置,抽检合格率98.6%,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率100%。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的作用,及时开展现场快检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安全保障任务,共保障了8次6000余人次的集中用餐安全。二是药械方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工作,共抽检药品45批次、化妆品6批次、医疗器械2批次。三是卫生方面。2020年完成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常规监测15份,其中有2份样品超标,超标率为13.3%;完成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20份,其中超标样品1份,超标物为含铝添加剂,超标率为6.25%。
四、完善提升食品药品安全能力建设。一是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约谈,加强食药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超市和放心餐厅自我承诺活动,截至目前,共签订承诺书200余份。督促我市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入场销售者档案建立率100%。二是注重宣传载体多元化。充分利用面对面宣传和媒体网络宣传,累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5000余份(册),制作展板、横幅100余块(条),宣传品2000余份。发布抖音视频、微信美篇等食药安全宣传教育内容30余条,并通过“德令哈普法”“法宣在线”等普法平台,积极普及食药安全知识。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投诉举报网络,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食药消费投诉举报44起,办结率100%。四是充分发挥各方监督效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力量作用,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综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力营造社会共治、人人共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