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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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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德令哈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先照后证”改革实施后存在的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落实改革任务。2018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对第一批107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及本级实施及上级委托本级实施的事项66项,包含完全取消审批1项、审批改备案1项、全面告知承诺17项、优化准入服务47项,涉及公安、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审批监管部门。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办理“证照分离”558件,审批改备案的小餐饮72件、小摊贩15件,优化审批服务的食品经营许可173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3件。三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1.0.0版)》,根据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要求,对经营范围按照“一般事项”和“许可事项”予以规范标注。对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登记的,指导申请人通过网上登记系统自行勾选经营范围规范条目。截至目前,共规范经营范围560户,发放“先照后证”告知书345份。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一是信息化保障尚未完全到位。目前,“双告知”主要针对后置告知事项进行数据推送,部分不属于后置审批的事项,例如“婴幼儿照护服务”,无法通过规范的经营范围精准下发。同时,缺乏专业的双告知双反馈系统,经营范围无法实现自动下发,仍需通过电子政务手工推送双告知信息。二是审批权限下放与基层承接能力之间存在矛盾。例如,“药品经营许可”实施层级为县级,目前,州级层面未下放审批权限。三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审批更简必然要求监管更严,对后续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基层监管力量难以满足监管任务需要,加之监管队伍与执法队伍分离,存在事中事后监管到位难的问题。四是协同监管机制存在不足。在信用监管过程中,存在各部门职能边界不清、部门间法规交叉、跨部门协作机制缺失、区域性监管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等问题,企业信用信息利用不充分,单部门监管约束力有限,联合惩戒不足,容易形成监管盲点。

三、意见建议。一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省级层面尽快建立各有关部门之间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双向精准推送机制,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信息互通共享。二是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在编制数量上予以适当倾斜,增加人员配备,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基层监管队伍力量。三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厘清各方面执法主体权责和执法边界,建立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共同关注领域的联动执法,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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