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德令哈市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力做好乡村振
兴开新局工作,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按照“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以“双组长”制调整市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设置,夯实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州委1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中共德令哈市委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贯彻落实措施》,从8个方面25条措施,明确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农村牧区重点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青海省乡村振兴“812”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已争取德令哈市为全省8个“城乡融合示范县”之一;落实3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分别为河东街道办事处红光村、河西街道办事处甘南村和柯鲁柯镇金原村,1个省级旅游示范村为河东街道办事处红光村。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印发《德令哈市2021年百名干部下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德令哈市2021年百名干部下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活动启动会。抽调126名宣讲干部,组成42个宣讲组,全市28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赴联点村开展宣讲和督导工作,累计发放宣讲手册980余份。目前宣讲工作已全部完成。
改善环境,打造美丽乡村。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启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筛选“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制定编制计划,分时序分批推进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莲湖村、西滩村、郭里木新村、平原村4个村村庄规划。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启动新一轮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制定《德令哈市关于开展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方案》,建立了市级领导包乡镇、牵头部门包项目、乡镇干部包村社的“三级”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营造了浓厚的乡村环境治理工作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垃圾填埋场5个,垃圾中转站20个;42个行政村共配置户用垃圾桶1.04万个、车载垃圾斗323个、垃圾转运车辆33辆、保洁三轮电瓶车170辆、洒水车4辆、湿扫车3辆、装载机4辆、吸污车3辆、保洁员144名。定期清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0余处,清除生活垃圾5000多吨,回收农田残膜及农药废弃包装55.64吨;域内48家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全市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实现全覆盖,村庄清洁春季战役取得明显成效。实施乡村建设工程。在完善城市、城郊污水处理的基础上,争取1.1亿元建设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站13座,完善怀头他拉镇、柯鲁柯镇、尕海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村庄比例达到59%。年内实施254座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项目,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公共厕所,目前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实施基础提升工程。年内实施人饮四项项目,总投资1826.8万元。全面提升四个乡镇饮水安全,确保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持续开展农村“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总投资2.379亿元实施行政村道路建设工程。截止目前全市“四好农村路”总里程达到102.514公里;全市通达路线总里程606.468公里;实现农牧区道路通畅率100%,农村公路管理率达到100%。实现通讯全覆盖。全市42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无线4G信号覆盖,各基站正常运行,均在覆盖范围内信号普及,覆盖率100%。
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深化农牧区产权制度改革。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3镇1乡3个街道办42个行政村已通过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省级验收,共核实资产总额17231.33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916.13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3315.2万元;资源性资产2860.76万亩。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确认工作已通过摸底、审核及确认并全部公示完成,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9848户33784人;全市42个村均已成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同时将部分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量化资产总额9523.04万元。全市42个村卫生室均配备1名乡村医生,实现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四室分开”,并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身高体重计等医疗设备,村级卫生室均投入正常使用。